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丙级旅游民宿评选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丙级旅游民宿评选工作的通知
政策文号:
晋文旅办发〔2023〕95号
发布日期:
2023-12-06
发文部门: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政策级别:
山西省级
政策标签:
荣誉资质
政策申报时间:
2023-12-07至2023-12-22
政策详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丙级旅游民宿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旅游民宿标准化,培育我省旅游民宿品牌,加快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要求,拟开展2023年度全国丙级旅游民宿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并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
(二)经营用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三)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的丙级条件要求,
二、申请时间
12月7日—12月22日
三、提交资料
(一)各参评单位需提供旅游民宿等级评选申请报告(见附件1),特种行业许可、食品、消防、卫生、营业执照、房屋安全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正常营业一年以上且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的证明。
四、评选流程
(一)各民宿主人按照自愿参评原则填写《丙级旅游民宿评选申请报告》(附件一),向所在市文旅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二)各市文旅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严格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要求,对各参评主体开展把关工作,将符合参评条件的民宿申请报告递交至省旅游民宿等级评选指导委员会(筹)。
(三)省旅游民宿等级评选指导委员会(筹)收到各市文旅主管部门递交的旅游民宿等级申请材料后,对参评的旅游民宿进行资料复核。届时省旅游民宿等级评选指导委员会(筹)委派评选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四)省旅游民宿等级评选指导委员会(筹)将对现场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认定达到丙级标准的旅游民宿向社会公示,公示后报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备案后,授予丙级旅游民宿证书和标牌。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文旅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民宿等级评选工作。加强对旅游民宿的指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培育、推荐一批等级旅游民宿,引导旅游民宿行业健康发展,对评选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等级旅游民宿安全开放条件的民宿,要第一时间函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二)为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市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的沟通协调,并于12月12日前将联络员回执单报回.
(三)请各市于12月22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PDF扫描版和纸质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和地址。
联系人:柳俊17635697816
邮箱:sxswltscclji163.com
邮寄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
附件:
1.旅游民宿等级评选申请报告
2.山西省旅游民宿工作联络员回执单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
-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丙级旅游民宿评选工作的通知.pdf